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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建筑谐波畸变及其防范 | |
| 作者:本站收集 论文来源:相关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9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智能建筑谐波畸变及其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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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智能建筑三A系统(设备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中大量自动化设备需要高质量的电源,但同时其中相当数量的设备由于具有非线性负载特性,又是引发谐波畸变的扰动源。因此分析引发谐波畸变的各类扰动源,并针对谐波畸变的危害,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智能建筑中三A系统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 谐波分析依据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文献[1]中制定了单次谐波电压的兼容水平,即最大容许值。当各次谐波电压低于文献[1]规定的限值时,总的谐波电压畸变不超过8%。该规定兼顾了供电系统与制造商的共同利益。 在GB/T14549-93标准中规定:380V电网中各奇次谐波电压含有率限值为4%,各偶次谐波电压含有率限值为2%。总的谐波电压畸变率允许值为5%。以上均指相电压。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在电源质量分级中对谐波电压畸变率提出明确限值。计算机房电源质量划分为A、B、C三级,允许谐波电压畸变率限值A级为3%~5%,B级为5%~8%,C级为8%~ 10%。笔者认为智能建筑中其他自动化设备对电源质量的要求均可参考此规定限值。 总谐波畸变率THD是以基波为准的一个比值,用百分数表示,分为总电压谐波畸变率和总电流谐波畸变率。总电流谐波畸变率计算公式如下:
谐波电流畸变能对电压畸变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采取降低各类电气及电子设备的谐波电流至允许值,来满足低压配电网的兼容水平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分析谐波电流时,应注意多台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具有一定规则的叠加性,也应考虑并非所有产生谐波的设备同时处于工作状态。 依据上述有关标准,在国内标准对智能建筑低压配电网总谐波电压畸变率限值尚无明确规定时,笔者认为可考虑将电源系统的总谐波电压畸变率限制在5%以下。若超过5%应适当采取防范措施,以保证智能建筑三A系统的安全运行。 3 智能建筑内主要请波扰动源 智能建筑中具有一定非线性负载特性的设备是产生谐波畸变的主要扰动源,可归纳为以下几类:①照明系统中的照明镇流器、调光设备(相位角控制器)。②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③UPS不间断电源及开关电源。④电梯、空调等动力设备中普遍应用的变频传动装置(VFD)。⑤其他具有一定非线性负载特性的电子控制设备。 以上①、②类设备具有数量大、多台型号规格相同、负载特性相同的特点,其中同种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大致线性叠加,如个人计算机电流偕波畸变率可达75%,此类设备对总谐波畸变率的影响不容忽视;③类扰动源UPS不间断电源及开关电源属于非线性负荷,在它们的交流输入倒有大量谐波电流反馈至低压配电网,使电网遭受污染;④类扰动源变频传动装置(VFD)产生的谐波可使输入电流波形严重畸变,如图1所示。此类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时产生的谐波畸变对总谐波畸变率影响较大。
电网输入上述设备的波形是正弦波,但由于该类设备自身是谐波发生源,从而导致设备输入波形畸变。 4 谐波畸变产生的主要危害 (1)导致电力变压器发热
谐波导致电力变压器发热源于两方面原因,其一是谐波电流能增加变压器的铜损和漏磁损耗;其二是谐波电压能增加铁损。变压器的发热程度直接影响了变压器使用容量的降低程度。 5 谐波畸变的防范措施 鉴于智能建筑对三A系统运行的高可靠性要求,应适当采取消除或抑制谐波危害的防范措施如下:
图2带直流串接扼流目的VFD输入电流波形
图3 带输入电抗器的VFD输入电流波形
图4 具有12脉冲整流器的VFD输入电流波 (5)为克服谐波畸变引起的低压开关设备的发热和误动作,建议按以下原则选择低压配电设备:热磁型、电子型配电用断路器应适当降低额定电流使用;漏电保护器除应适当降低额定电流使用外,尚应在选定额定电流灵敏度时考虑谐波的泄漏电流;接触器、热继电器应适当降低额定电流使用;在谐波畸变较严重的配电回路中可放大一级选择低压配电设备。 6 结束语 智能建筑三A系统中存在尤其大量产生谐波扰动的设备,在设计中应针对产生谐波扰动的设备特点,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这对消除谐波故障隐患是非常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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