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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界”构成中的庭园价值——中国传统居家环境结构的“二元对立统一律”分析
作者:本站收集    论文来源:相关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9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家世界”构成中的庭园价值——中国传统居家环境结构的“二元对立统一律”分析

  中国传统人居环境的构成,普遍遵循二元对立统一律——即人工与自然两种元素,紧密结合、不可分离。
  吴良镛先生和道萨迪斯都对人居环境做过层次与类型的划分。在中国传统的人居环境系统中,居家环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家宅、住宅等民居,是一个极为重要和独具特色的层次与类型,在此,二元对立统一律表现为“房屋”(人工元素的集中代表)与“庭园”(自然元素的集中代表,在本文中包括了普通的院落和比较高级的园林等)的有机结合上。
  居家环境构成对二元对立统一律的遵循,原因在于无论在文化意识的深处还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它都是一个形式特殊的“家世界”,一个在传统的小农经济社会中自给自足、独立自在的人居环境实体。庭园以其生活劳动价值及精神调节价值,成为居家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

一 “家世界”
  以中国的传统观念,家宅并不是简单的栖身之所,而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 占据着生命的核心位置。建筑文化学的研究揭示了古人在最初的房屋(原始窝棚)营造上对宇宙的模拟意图,那样的居住场所根本就是一个宇宙模型。这种意识在后世得以流传下来。所以住宅有“屋宇”之称,在这种意义上说,中国人的每一个家庭仿佛都是一个完全的小宇宙,我们不妨称之为“家世界”。
  这里提出的“家世界”概念,不仅是指植根于中国居住文化意识深处的家庭及其住所观念,更重要的是指现实生活中它们的真实存在状态。在2000多年的传统社会中,中国人的“家”始终是相对独立、封闭、自我存在的人居环境实体,一个自成体系的完善的供一家人安身立命的生活世界。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切实感触到这个“家世界”的存在与重要。
  显然,“家世界”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它的最大特征是集生产和生活功能于一体,在内部完成生息繁衍所必须的物质资料和人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这是一种封闭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存环境,所以要求各种生产和生活要素的齐全,如果把这些要素归纳分类,即为自然要素和人工要素两大类,“庭园”和“房屋”分别是二者的集成与体现,是为阴阳二元,完成“家世界”构成的充要条件。
“家世界”不仅表现在乡村里,而且表现在城市中。
  在现代社会,城市和农村的一个显著不同之处在于家庭与工作场所的分离、家庭生活和消费场所的分离、家庭与娱乐环境的分离等,但对于中国传统社会而言并非如此。城市中的家庭与乡村中的家庭具有共同的特征,即与工作场所、消费场所、娱乐环境的合一,表现为自给自足的集生产与生活功能于一体的“家世界”,如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家庭既是他们生活的地方,也是生产的场所,常见的模式是“前店后坊”。
  作为完整的“家世界”,城市中的居家环境也呈现出“庭园”和“房屋”的二元对立统一结构。在这里,庭园的作用在生态方面的价值比起乡村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的自然要素对生活需要及居住环境更具补充性、调剂性。

二 庭园的生活价值
  庭园和房屋,阴阳二元对立统一,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故汉语中有“园宅”、“宅院”之类的固定用语指称住宅。庭园,特别是普通人家的庭园,与西方不同。相比起来,西方的庭园偏重用于休闲、观赏,仅仅服务于生活的一个侧面,而中国的庭园则包含着更为深刻丰富、实实在在的生活内容。正如林语堂所说:“一座住宅和一个庭园,如果还是一幢方方正正的建筑,四周有一块平整的网球场,那末,这所住宅和庭园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庭园’的‘园’字在这儿并非指一块草地或一些几何形花床,而是指一块能供种菜,种果树,能坐在树下乘凉的地方。在中国人‘家’的概念中,要有一所房子,一口井,一块放养家禽的场地,还有几棵柿树枣树,都要安置在一个宽敞的空间里。”
  在这个“宽敞的空间”里面,集中了树木、蔬菜以及家禽等,作为居家环境要素的二元之一,它的存在对百姓的日常生计具有切切实实的作用。比如在“衣、食、住、行”四件大事中,庭园中的栽种直接有助于“食”与“住” 问题的解决,也关系到治病用药等问题。我们不妨以中原地区为例对此作一简单的考察。
  榆树是中原大地宅院中最常见的树种。榆树过去在中原一带有“活命树”之称,因为榆钱可食用,许多农民常常都是靠它才度过春荒。如今榆钱则作为风味食品受到喜爱。榆树的木材又是建房的基本用材,自家如果没有栽种,盖新房往往会成问题。同时“榆”又和“余”谐音,寄托了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望。
  在河南南阳一带有“门前栽棵槐,有福慢慢来”的俗语,表达了人们对槐树的喜爱。原因是槐树冠大阴浓,树姿优美,老而不衰,能很好地改善家中的小气候。并且槐树全身都是宝,槐花、槐米、槐角均可入药,枝叶也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其木材优良,是建筑和家具的好材料。
  椿树也是人们喜爱栽种的庭园树种之一,河南有“椿树为树王”的说法。在信阳地区,红椿树是主房脊檩下的神木,尤其受到喜爱。春天,香椿的嫩叶还可食用,与蒜、醋凉拌,清香败火,“香椿炒鸡蛋”称得上是一道名菜。人们还常常把香椿叶用盐和花椒等香料腌制起来,作为家常小菜。
  在美化与改善环境方面,石榴树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火红的花、累累的果实,为家里平添一派兴旺的景象。花椒树也很常见,其香气能祛腐驱蝇。夹竹桃据说能净化空气。另外,葡萄、紫藤、丝瓜、豆角、葫芦等花果菜架,一方面提供了新鲜果蔬,同时在夏季里给家人一片阴凉。人们在架子下乘凉、吃饭,小孩子在下面读书、写字。夜晚,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庭园对于妇女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一则,庭园是她们洗洗晒晒、养鸡喂猪、操持家务、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场所;二则,家务的负担和封建礼教的束缚,使她们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庭园中接触自然、享受阳光、与女伴交往等。假如没有这么一个“天地”,封建社会中女性的生活真是难以想像。
  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庭园于中国人的生活也都是不能缺少的。加上宅边的几亩田产、祖坟,就足够了,这一个家就是一个完满的世界,足以让人在这里生老病死,传宗接代,过一辈子。

三 园林的精神作用
  园林可以看做是庭园的一种高级形态。除了作为“生活用地”的普通庭园外,比较高级的住宅中往往还伴有私家园林。园林从普通庭园脱胎而来,走的是“从生活到艺术”的道路,它的创作主体是文人、士大夫等。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斯宾格勒曾对中国庭园的美妙大加赞赏:“中国文化是唯一把庭园作为宗教艺术的文化。”对此,台湾学者贺陈词认为:“全盘观之,可以说中国文化是唯一把庭园作为生活的一部分的文化,唯一把庭园作为培育人文情操、表现美学价值、含蕴宇宙观人生观的文化,也就是中国文化延续4000多年于不坠的基本精神,完全在庭园上表露无遗。”这里所说的庭园,已经不是寻常的院落,更包括了上升为艺术与文化产品的私家园林。
  普通庭园因为劳动与生活价值而不可缺少,园林则主要因为其娱情功能而成为居家环境的构成要件。在中国传统社会以“礼”为核心的正统居处方式下,园林以其独特的消解与调节方式为居住者释放精神压力,提供愉悦。
  众所周知,儒家学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礼制”思想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它的核心内容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的伦理道德和等级制度。建筑以及其他原本寻常的一些事物,如车服、旌旗、饮食等,在其基本用途之外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作为“礼之具”,承担着规范君臣、父子、长幼、贵贱关系的任务。贾谊《新书·礼》曰:“寻常之室无奥之别,则父子不别;六尺之舆无左右主义,则君臣不明;寻常之室、六尺之舆处无礼,即上下舛道,父子悖乱,而况其大者乎?”就很能说明问题。
  我们知道,“治国、平天下”是传统士大夫们的终极理想,而“修身、齐家”则是前提性功课,完成这个功课的一个重要课堂是在家里。做这样的功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向“君子”目标迈进的戒炼过程,要求在居家生活中经常保持一种中庸、恭持的状态,即孔子《论语》中所谓的“居处恭”,并且这种要求逐渐成为一种被社会所广泛接受认可的正统的居住观念与方式。
  对居处行为的这种正统要求,除了要按照礼仪规范来设定住宅的各个部分之外,在美学层面上,则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建筑的艺术风格。这种风格不应有巴洛克的奇绝,不应有洛可可的柔糜,也不应有古典主义的夸张和耀武扬威。它应该是平和的、谨慎的、恭持的、严肃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沉重的。
  正统居处要求在汉代之后对于文人士大夫们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可是由于它要“对情感展露经常采取克制、引导、自我调节的方针,所谓以理节情,‘发乎情止乎礼仪’,这也就使生活中和艺术中的情感经常处在自我压抑的状态中,不能充分地痛快地倾泄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按照正统居处原则设置的、作为文人士大夫日常生活环境主导部分的住宅,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出它的另一面,成为压抑个人情感、压抑个性特征的重要物化代表。
  在正统居处中,住宅成了“礼之具”,不仅由建筑等级制度的控制,力图形成一个秩序井然的由城市直到居住单元的等级体系,并且要求人们在行动中不断地定位、定向以满足礼仪规程的要求,在情绪上则提出“恭”和“敬”,让人们始终处于严肃、端持的状态之中。这种戏剧和典仪性的起居方式,对于大多数文人士大夫来说,会感到由于行为过度地被外在规则所左右而造成压抑,这在事实上造成了日常生活环境的异化。
  生活环境的异化使人们转向自然,开始注重自然与正统居住环境相对的那些特征,即随意、自由等,这时候,高度集中并刻意渲染这些特征的园林便显得非常必要,亟需用它来对居家环境做出调剂。在它面前人们期望的是一种平易、自如、恬淡和放松的身心状态。
  王鲁民先生认为,对于正统观念来说,住宅应是确立礼制秩序的工具,园林则是在对正统居住方式消解的基础上成为它的补充。在这种情况下,园林逐渐成为一种高级的居住形式,与正统的居住形态相对,形成中国传统居住形态之两极。在中国历史上,如果没有另一种特殊形态的建筑——园林,逐渐地与日常生活环境结合,与之作消解性的补充,正统居处要求和正统居住环境的持续发展和存在是难以想像的。
  如果说规则严谨的住宅规定了正统的居处,代表着“礼”的话,那么自然的园林则对应着“乐”。只有“礼”、“乐”相伴相随,也就是二者对立统一的结合,才能实现居住环境的平衡,保证生活的和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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