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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核发企业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作者:建设部文件 法规来源:建设部文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关于核发企业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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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企业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5]9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93号《建设部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结果的公告》,为做好证书核发工作,请你单位尽快将证书打印数据清单(见附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我司,我们将按接到清单的先后顺序打印证书。企业名称等证书内容需变更的,请你单位予以确认。证书打印完成后,我司将通知你单位统一领取证书。 附件:企业资质证书填写清单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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