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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核准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情况的函 | |
| 作者:建设部文件 法规来源:建设部文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关于核准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情况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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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情况的函
建质安函[2004]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要求,我部负责对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经商国资委,我部将对你单位是否归属建筑类企业等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认真填写附件后于8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返回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系人:姚天玮、张 强 联系电话:010-68393920;传真:010-68394101 E-mail:yaotw@mail.cin.gov.cn zhangqiang@cein.gov.cn 附件: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 总公司名称 注册地 总公司类别 □ 建筑施工企业 □ 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主营资质: 兼营资质:1. 2.3. 4. 5.“三类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_名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共计_________家,其中涉及建筑施工企业_________家涉及建筑施工的子公司情况子公司1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资质等级主营资质:兼营资质:1. 2. 3. 4. 5.三类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_____名,项目负责人_____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名子公司2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资质等级主营资质:兼营资质:1. 2. 3. 4. 5.三类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_____名,项目负责人_____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名子公司3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资质等级主营资质:兼营资质:1. 2. 3. 4. 5三类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_____名,项目负责人_____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名子公司4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资质等级主营资质:兼营资质:1. 2. 3. 4. 5三类人员情况主要负责人_____名,项目负责人_____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名 备注:1.本表“三类人员”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本表子公司范围仅为总公司下的一级子公司。 3.本表如不够,可另附页。 填写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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