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六小区获首批节能建筑认定 |
作者:建设部 法规来源:建设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哈尔滨六小区获首批节能建筑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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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有效地节约能源和资源,确保建筑节能的顺利实施,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效果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探索出了适合哈尔滨市的建筑节能评价方法,率先对民用节能建筑实行了认定和标识管理,为全国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日前经过专家评定,河政花园住宅小区(公务员小区)、海顺新苑、东方小区二期、白毛小区一期、远大都市绿洲一期等六个小区住宅楼及新天地家园多层住宅楼通过了首批节能建筑认定,并将获得节能建筑证书和标牌。
哈尔滨市建委继2002年发布《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后,于2004年11月又下发了《关于实行民用建筑节能认定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节能工作。此次评定工作将进一步促进哈市住宅和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水平的提高。
(摘自《中国建设报·中国楼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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