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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探索 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初见成效 | |
| 作者:建设部 法规来源:建设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积极探索 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初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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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深入了解并推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2005年6月8日-9日,我们对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了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思路、取得的经验做法以及市场监管等工作。在调研中听取了天津市建委负责同志的汇报,参加了相关单位的座谈会,并实地参观考察了梅江小区和纪庄子再生水厂。 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天津市目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已全部达到三步节能要求(即65%节能目标),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两步节能要求(即50%节能目标)的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大力推进建筑保温和供热计量工作,通过采用分户计量、分户循环、分室控温的方式,为进一步深化建筑节能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所有新建住宅在硬件建设上必须具备实施计量供热的功能,力求逐步利用经济杠杆,促使用户积极自愿地调节室温,达到提高舒适性和最终节省能源的目的。如梅江居住区,由于住宅建筑推广应用二步节能设计,使梅江一次网换热站的供热面积扩大,由设计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240万平方米,取得明显的节能效果。 天津是重度缺水城市,为解决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天津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水资源和再生水利用问题做出了总体规划。要求城市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城市中水供水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寓、高层住宅等建筑,在供水系统的建设中均应同步进行中水建设。中水厂紧跟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管网建设设适度超前,随路下管,提前预留管线甩口,用户区内管网同步建设,保证管网入户。截至2004年底,共有54个住宅项目,774万平方米的住宅进行了自来水和中水的双管系统建设,形成了中水利用的高起步。作为再生水利用的试点工程,天津市纪庄子中水厂已运行二年多,具备5万吨/日的供水能力,铺设输水管线42公里,服务面积2450公顷。主要用于梅江、城市别墅等7个小区70万平方米的7000余户的居民冲厕、居住区内园林绿化、道路喷洒、景观水体补充和陈塘庄工业区工厂企业的冷却循环和生产工艺。 积极推广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新型节能建材。通过研发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新型节能建材得到了推广和应用。新建住宅普遍采用了页岩多孔砖、轻质节能砌块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截至2004年底,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总量达38.5亿块标砖,并向成规模、高档次发展,形成板、块、砖三大系列40余个品种,在建筑中的应用占主导地位;淘汰了实腹钢窗、普通铝窗和单玻塑料窗等节能效果不好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了双玻或中空双玻塑钢门窗;屋顶保温隔热淘汰了珍珠岩保温砂浆等低档次技术和产品,普遍采用了聚苯板、挤塑型聚苯板等保温隔热材料。 天津市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经验做法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市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强调了这一问题。张立昌书记对再生水利用工作非常关注,亲自到再生水厂检查指导工作,并就再生水的价格体系,再生水的管网建设、农业推广使用再生水等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给予重视,是促进天津市做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的最重要保障。 天津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工作机制。由天津市建委统筹协调,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科教处、设计处、房地产处等部门牵头抓好节能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墙改节能办、供热办、配套办,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标准实施工作;组织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做好设计和施工质量把关;组织市住宅研究所、市建筑研究院和天津大学等科研机构做好科技攻关。 天津市在立法和政策方面工作有所突破。2001年5月颁布了《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2002年1月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2年11月,出台了《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市建委不等不靠,有针对性地编制了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技术标准,对立项备案、设计审查、质量验收和发放准入证等进行层层把关,把节能标准落实到建筑节能工作中每一个层面和具体管理者,把节能责任落实到岗位。 市建委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管,对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把关。天津市建委会同墙改节能办组织开展建筑三步节能应用技术和材料登记工作,对尚未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开展技术评估。主要针对各类保温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屋面保温材料等新产品、新技术,并将评估的相关内容以技术公告方式向行业内部和社会公开发布。 制定合理的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和实施计划。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中,共建设再生水厂6座,近期(2010年)再生水供水能力达到46.5万吨/日,相当于天津市现有供水能力的约15%;远期(2020年)再生水供水能力达到92万吨/日,年产量在3亿吨以上,相当于引江和引黄济津的一半水量。据市建委的同志介绍,再生水的成本低,仅为跨流域引水成本的四分之一,为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开发利用“城市第二水资源”提供了条件,其战略性规划对天津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和有关研究部门的科技攻关合作,鼓励研究开发节能省地的技术和产品。将地源热泵技术作为天津市科委和建委的重点科研课题进行开发,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积极开展“利用海泥烧砖”、“人工砂战略”等项目研究,取得显著成效;研制开发了7种新型建筑体系,在科学试验和试点工程基础上先后编制并颁布了多项科研成果,其中由住宅集团承担《RBS建筑体系》科技攻关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目前我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也推动了建筑节能材料的更新和发展。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建筑材料其作为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不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缺乏限制其进入市场的手段。因此只能通过加大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不被使用在建筑物上。天津市的做法对其他地区很有借鉴意义,既依法行政,又能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节能项目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非常重要,应制定符合节能要求的强制性指标,从项目审批、可研审批、各阶段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并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从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推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对天津的调研以及在其他地区了解到的情况,现在迫切需要制定建筑节能的检测评价标准和办法,为建筑节能工作快速有序的发展提供保障。 住户是能源的最终使用者,既是节能的投资者,也应成为节能的受益者。应加强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节能建筑的认知程度。而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得到实惠,成为推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生力军,是目前一个敏感而关键的问题,迫切需要对此进行研究。 (摘自《中国建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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