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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班)的通知
作者:建设部    法规来源:建设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4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图文]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班)的通知


建人教函[2005]5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B 班),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二、培训对象

  各级(包括省、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领导和监督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

  三、授课人员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负责同志,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专家、参与制定起草有关法律法规的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1. 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11月1日报到。

   地点:西安市西北民航大酒店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296号

   电话:029-82123333

   参加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管理、技术人员。

  2. 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11月15日报到。

   地点: 太原市青龙大酒店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302号

   电话:0351-8710333

   参加人员: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站监督执法人员。

  费用:培训及资料费7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合格者,将颁发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印章的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各地、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并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各地区选派5至8名,各中央企业选派10至15名)。请将学员信息填入“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统一以传真方式报名。

  报名联系人:周慧颖、侯树生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58933740、58934153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何任飞  电话:010-58933246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张 强  电话:010-58933920

  附件:学员报名回执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学员报名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                                                                  
   

作品分类:单体建筑 办公建筑 表现手法:计算机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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