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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 |
| 作者:建设部令 法规来源:建设部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VIVI收藏】 摘要:江南建筑>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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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汪光焘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4.《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5.《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1996年7月1日起发布) 6.《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4号,1996年7月17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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