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46912-2025状态
发布于:2025-12-31
实施于:2026-04-01
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框架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6912-2025
标准类别: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标准《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框架》由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信 、张蓓 、杨娉 、徐良堆 、唐彬 、刘峰 、魏成 、倪改琴 、戚悦 、牛玉锐 、林劼 、周舟 、魏晓宁 、郑诗阳 、蒋睿 、陆晨希 、毛晓庆 、陈向京 、张宣传 、蔡恒培 、殷红 、陈亚芹 、杨梅 、郭步超 、韩晓燕 、丁晴 、张芳 、廖原 。
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框架 (GB/T 4691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