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817-2018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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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817-2018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 部分代替:HJ/T 193—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方法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