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157-2026状态
发布于:2026-01-28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核酸扩增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要求和建议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157-2026
标准类别: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0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11.100 实验室医学,11.100.10 体外诊断测试系统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药监局
国家标准《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核酸扩增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要求和建议》由TC136(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伯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葵金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郭世富 、刘东来 、祝婕敏 、毕春雷 、姜华艳 、许庭莹 、麻婷婷 、云振宇 、吴琦 、周洋 、周艳琼 、陈嘉臻 、余道军 、陈威 、姜爱国 、吴景玉 、邓敏 、郭芳 、潘晓芳 、陈宝荣 、何利榕 、勾宏娜 、罗海峰 。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核酸扩增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要求和建议 (GB/Z 15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