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 481-2004状态
发布于:2004-03-29
实施于:2004-10-01
排烟阀(口)
标准号:GA 481-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Q76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30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行业分类:无
刘晓慧、吴海江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深圳日通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排烟阀(口)的产品分类、规格、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使用说明书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地下工程)防排烟系统中使用的排烟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