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用) (共6页)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用)概括:1.性质定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园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2.组织构成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30%,涵盖教师、保育员、行政后勤等各岗位人员。3.主要职权-审议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如考核、奖惩办法)-监督园务公开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收集处理教职工合理化建议4.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议需经半数以上代表通过5.工作机构由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负责筹备会议、组织提案、落实决议等。6.保障机制幼儿园行政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阻挠干预。注:具体实施需结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及本园章程细化。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