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共6页)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概括如下:1.合同目的不同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承揽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成果为目的。2.标的物性质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种类物或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按定作人要求制作的特定物。3.权利义务不同买卖合同中卖方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亲自完成主要工作并承担风险。4.合同解除权不同买卖合同的解除权一般由法律规定;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享有任意解除权(需赔偿损失)。5.风险负担不同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一般随交付转移;承揽合同在工作成果完成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6.对价性质不同买卖合同价款是标的物对价;承揽合同报酬是劳务和成果的对价。7.法律适用不同买卖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和买卖合同专章;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专章规定。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