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761-4:2002 气态流出物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 - Part 4: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radioactive iodine monitors 标准号:IEC 60761-4:2002 发布日期:2002-01-16 IEC60761-4:2002的适用范围如下:本部分规定了用于连续监测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的设备(包括取样系统)的特定要求。这类设备通常用于监测核设施(如反应堆、后处理厂、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设施等)烟囱或通风管道中释放的气态流出物。它适用于固定式或移动式监测系统,旨在提供与辐射防护、环境影响评估及排放控制相关的实时或接近实时的测量数据。设备的设计和性能要求需确保在正常及事故工况下均能可靠运行,并满足监管机构对排放监测的法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监测颗粒状放射性物质或碘同位素,这些内容由IEC60761的其他部分涵盖。
气态流出物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IEC 60761-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