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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评价导则

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评价导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第569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评价导则》的通告 为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优化收运处置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构建长效运行和管护机制,推动我省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现发布《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评价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12 月21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农村生活垃 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实施意见》(吉建发〔2019〕1 号)等 文件要求,为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优化收运处置 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构建长效运行和管护机制,推动本省农 村环境卫生水平提升,编制组经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收 运体系建设;5 收运体系运行;6 处理体系建设;7 处理体系运行; 8 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9 评价结论。 本导则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农 业科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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