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 (共14页)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概括如下:1.合同性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属于灵活就业形式。2.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3.工资支付:以小时计酬为主,结算周期不超过15天。4.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需缴纳工伤保险,其他保险由劳动者自行缴纳。5.合同形式:可以口头约定,但建议采用书面形式。6.终止条件: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7.其他条款:可不约定试用期,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8.注意事项:不得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合同影响先订劳动合同的履行。
